昨日上午,上海二中院对迈克尔·乔丹诉中国乔丹体育公司、百仞贸易公司姓名权纠纷案正式作出一审宣判:
“上海二中院依法判决乔丹体育公司公开在报纸和网络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澄清两者关系;乔丹体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中的“乔丹”商号;乔丹体育公司应停止使用涉及“乔丹”的商标,但对于超过五年争议期的涉及“乔丹”的商标,应采用包括区别性标识等在内的合理方式,注明其与前美国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不存在任何关联;乔丹体育公司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30万元;乔丹体育公司赔偿原告因本案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币5万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乔丹体育公司和迈克尔·乔丹的纠纷关系近年来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虽然乔丹体育公司声称乔丹是美国的姓氏,但实际上已经将23号、迈克尔·乔丹的儿子马库斯·乔丹和杰弗里·乔丹全部注册了商标,指向性非常明显,足够混淆公众的认识。对于熟悉Jordan Brand的朋友来说影响不大,但对于更多不明真相的大众来说,这样的做法显然是混淆视听。至此迈克尔·乔丹和乔丹体育公司的纠纷暂告段落,希望消费者也可以对自己准备入手的产品有所了解。